提供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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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自95年起,已積極推動垃圾強制分類,要求民眾將垃圾分為資源物質、廚餘及垃圾三大類排出,資源物質和廚餘的回收,除了可以減少焚化廠處理量、節省垃圾處理成本,資源物質可以回收再利用,廚餘可以多元利用製成有機堆肥及高溫蒸煮後養豬等。
生活垃圾中,資源物回收再利用包括:1. 紙類(含鋁箔包、紙容器、紙製免洗餐具)可以製成再生紙與衛生紙等產品。2. 塑膠類可以製成塑膠粒二次料,再作為家庭用或辦公家具、運動器材、汽車保險桿、包裝盒、填充棉、不織布、聚酯布料等石化製品。3. 廢玻璃經過分類、分色與去雜質後,可以再製成玻璃製品使用。4. 鐵鋁罐的回收,可以做為相同的金屬資源需求。5. 其他廢乾電池、廢照明光源、廢電腦、廢電視機、廢電冰箱、廢冷(暖)氣機、廢汽車等可交由社區、學校或住家附近設有回收設施的販售通路及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,經資源回收處理廠處理後可避免污染並將可再利用物質回收。
有關垃圾的產生、清運、回收再利用、處理和處置等,小朋友除了學校老師的教導外,也可以透過行政院環保署網頁(http://www.epa.gov.tw)搜尋相關的環保訊息;另爲了解資源回收相關資訊,可電洽環保署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-085717(您幫我,清一清)或至資源回收網站(http://recycle.epa.gov.tw)查詢。
環保署同時呼籲各級學校學生,自備可重複使用的餐具,珍惜食物,酌量飲食,把食物吃光光,從源頭減少垃圾排出量;更做好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,養成舉手之勞做環保之習慣,相信地球環境明日會更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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